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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重磅发布!

2023-09-28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所称电力负荷管理,是指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对电力负荷进行调节、控制和运行优化的管理工作,包含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
《办法》共包括总则、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系统支撑、保障措施、附则等6章44条。
在需求响应方面,《办法》提出,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提高经济激励水平。鼓励需求响应主体参与相应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容量市场等,按市场规则获取经济收益。
在有序用电方面,《办法》强调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不得在有序用电方案中滥用限电措施,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不得以国家和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名义对电力用户等实施无差别的有序用电。
此次发布的《办法》是在2011年发布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基础上研究修订而成。对于调整内容,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称,《办法》结合能源电力安全保供新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流程,做实做细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具体主要在明确负荷管理内涵、强化电力负荷管理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技术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调整。
至于如何推动《办法》的有效落实,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指导。各地要推动电力负荷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电网、用户三方协同联动作用,切实维护电力系统安全和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跟踪电力负荷管理落实进展,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电力供应保障工作。


以下为原文


图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的通知


发改运行规〔2023〕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信局,上海市、重庆市经信委,辽宁省、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我们对2011年发布的《有序用电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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