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山东出台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系列决策部署,拓展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广阔空间,近日,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出台背景
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调研,并就产业培育、自主品牌建设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山东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基础和优势,重汽、中通等商用车品牌销量居全国前列,新能源乘用车加速起势,比亚迪、吉利等一线车企在山东设立分公司或生产基地,济宁宁德时代、枣庄欣旺达、济南比亚迪等一批重大项目加速实施,配套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部署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协同发力,既是扩内需、稳增长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更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使用需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起草组,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研究提出各领域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推进措施和支持政策,组织有关单位、地市、重点企业、专家反复研究论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把握的关键问题
研究起草过程中,认真摸排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农村电网、路网等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制约瓶颈,突出解决好五个关键问题。
(一)关于如何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全省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共35.3万台,其中,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为9.6万台和25.7万台。从市县看,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城区和高速服务区,直流快充桩占比偏低;从农村看,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偏少,覆盖面相对不足。基于此,研究提出“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的总体思路。扩总量:聚焦公共区域和居住区两方面,公共区域重点提速国省道沿线、大型停车场等典型场景布局建设,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车位的比例要求,便于操作落地;居住区按新建、既有居住区和老旧小区等分类加快建设,推动可装尽装、应建尽建。到2025年,全省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8万台和90万台以上。优结构:以城乡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圈、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或改造直流快充桩,到2025年,城区公共快充桩比例达到70%以上,打造形成“十分钟快充圈”。补短板:重点针对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先在人口集聚度高、车流量大、电网路网配套好的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美乡村等区域开展试点,三年择优筛选10个左右县、100个左右乡镇给予激励,到2025年,实现公共充电站“乡乡全覆盖”。此外,针对目前农村电网容量偏低的问题,研究提出以升级扩容为重点,分级、分区域推进配电网改造提升,2023-2025年,新建公共充电站配套配电变压器容量合计新增75万千伏安,居民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容量合计新增80万千伏安,可满足农村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二)关于如何通过新能源汽车下乡拉动产业发展。2022年山东新能源汽车产量33万辆、占全国4.7%;其中,适宜农村市场的载货汽车产量4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产量19.4万台。上半年,山东新能源汽车产量23万辆、同比增长76%,产量占全国6.1%,综合竞争力仍有待提升;载货汽车产量占全国15.5%,微面、微卡、皮卡、轻卡等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基于此,提出以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为契机,培植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增强供给能力,集中打造济南、青岛两大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提速建设烟台、日照、德州新能源乘用车产业集群和淄博、聊城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集群,塑优“两基地、五集群”发展格局,力争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100万辆左右。聚焦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适宜农村地区的载货车型,力争新能源载货汽车全国市场占有率三年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20%以上。聚焦提升配套水平,加快推动济南比亚迪、济宁宁德时代等一批支撑项目建设投产,到2025年形成200亿瓦时动力电池、100万台驱动电机配套生产能力。同时,培育招引一批充电基础设施生产运营头部企业和高技术合作项目,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竞争力。
(三)关于如何挖掘释放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122.7万辆,其中,农村户籍人口保有量46.2万辆、占比37.8%。聚焦开拓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加大促销力度,制定全省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围绕促销展销、下乡车型推荐等细化一批务实举措,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大幅增长,到2025年农村户籍人口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加快应用推广,针对县乡党政机关、重点公共领域,明确提出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引领带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畅通二手车交易,大力培育新能源二手车市场和限额以上经销企业,促进新能源二手车购买销售。
(四)关于如何提升农村路网承载能力。目前,全省通6米宽以上双车道公路行政村数量占比69%。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组织实施“四好农村路”扩面提标三年行动,加快农村单车道公路拓宽改造升级,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对不具备拓宽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宜少于3处,全省具备改造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应改尽改,拓宽改造或设错车道的行政村占比达到85%以上。
(五)关于如何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市场服务体系方面,突出推动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体系向县乡下沉,营销环节主要是扩大县乡销售网点布局,通过“线上+线下”“直营+经销”等形式,设立体验店、4S店等;售后环节主要是优化维修、保养、应急救援等全链条服务,缓解用户购买使用顾虑,让乡村居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安全监管体系方面,突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等安全管理,切实提升安全水平。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指导思想,提出2023年和2025年的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是聚焦新能源汽车下乡的5个方面关键问题,实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培育突破、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扩容、农村路网建设提档升级、市场服务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5个专项行动,细化提出18条重点举措。第三部分是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财税补贴、分时电价、用地保障等12条政策,各牵头单位同步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后续根据国家政策安排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第四部分是实施保障,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宣传推广、实施评估四个方面明确具体保障措施,推动《行动计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照《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确保顺利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